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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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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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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办、统战部工作职责

1、负责学校党委常委会、党委全委会、校长办公会、全校性工作会议的组织与安排。做好会议记录,起草《会议纪要》,督促检查会议决定、学校领导批示的执行情况。拟定学     校每周主要工作安排表。

2、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党政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请示、决议,起草或审核印刷以学校党政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;负责党委及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,指导党群部门、基层党组织     的公文处理及校属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;负责编写学校大事记。

3、负责全校性重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,根据学校决定或校领导指示,综合协调、督促检查学校有关工作。

4、负责校领导的秘书工作,协调安排校领导的校务活动;负责接待上级机关和外单位党政领导来校参观、访问、考察、联络等工作。

5、负责学校党务、校务公开工作。

6、负责学校综合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及分析等工作,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报告重要信息,做好信息咨询。

7、负责学校公文办理的具体工作及文印工作,机要文件、党政内部资料的分发、送阅、保管、使用、清退、销毁工作。

8、负责掌管学校印章、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名章的使用,负责审定各单位、各院(系、部)印章的刻制、启用。负责指导各单位(部门)公文处理工作。

9、负责全校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和基本工作状态统计工作。

10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、来访工作,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查办工作;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法律事务。

11、负责学校领导日常工作以及学校重要接待活动的用车安排与管理。

12、负责学校董事会、校友会及基金会日常工作。

13、负责侨务、统战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识分子管理工作。

14、负责学校综合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
15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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